农村退役军人60岁待遇的最新政策如下:
- 补助标准 :
- 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提高32元,达到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补助720元。
- 待遇发放 :
- 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补助90.38元。待遇自年满60周岁的当月起发放。
- 申报流程 :
- 农村籍退役士兵需要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申报,经过个人申报、村(社区)、镇(办)初审,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确认符合享受条件后,方可发放待遇。
- 其他待遇 :
- 农村退伍军人还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生活补助、养老补贴等多项福利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保障农村退役军人在老年生活中的基本生活需求,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并体现国家对他们的尊重和关怀。建议符合条件的农村退役军人及时了解并申报相关待遇,确保能够享受到国家提供的各项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