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24年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工伤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医疗费 :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需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地方规定标准×住院天数计算。
辅助器具费用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停工留薪期工资 :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八级伤残为11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级伤残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交通事故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残疾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赔偿指数×赔偿年限。伤残赔偿指数为30%,赔偿年限根据伤者定残等级确定之日起的年龄计算,未满60周岁赔偿20年,60周岁以上每增加1周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
误工费 :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法院地相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宿费 :根据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