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的责任主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工伤赔偿主要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以下是具体说明:
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
未缴纳工伤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时,用人单位需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部分:即使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在某些情况下仍需承担补充责任,例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部分。
职工被借调期间: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企业破产: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由用人单位继续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
符合工伤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对于符合工伤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伤残津贴:当员工经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时,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等相关费用。
第三方侵权导致工伤的情况
第三方侵权人:若工伤是由第三方侵权造成的,第三方侵权人需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而用人单位则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工伤保险基金的追偿权:若已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在支付相应待遇后,可取得对第三方侵权人的追偿权。
特殊情况
无营业执照或非法单位: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