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并非固定为每天120元,而是根据受害者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以下是不同情况下的误工费计算方法:
有固定收入的人员
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者需要提供工资单、银行流水等证据来证明其收入减少的部分。
无固定收入的人员
有证据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
无法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无法证明从事行业:按每天80元至100元的标准计算。
特殊情况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如果能证明仍在从事劳动且有合法收入减少,可以支持误工费。
未成年人:如果能证明以自己的合法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收入减少,可以支持误工费。
地区差异
重庆:无固定收入且无法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误工费按照100元/天的标准计算。
山西: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参照80元/天的标准计算。
综上所述,误工费的计算需要根据受害者是否有固定收入、是否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以及是否能证明所从事的行业等因素来确定。在没有固定收入且无法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情况下,部分地区会按照每天80元至100元的标准计算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