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财政共同承担
农村退出老年村医生活补助的发放 由各级财政共同承担 。具体来说,村医的养老补助一般由县级财政承担,有些地区的省、市财政也会下发专项资金。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对乡村医生群体的重视程度也有差异,因此,各地的乡村医生养老补助存在较大差别。此外,补助方式的不同也会影响补助的发放。
对于特定地区,如安徽省,补助的发放还需经过个人申报、乡镇初审、县审核领导组办公室审核等程序。例如,安徽省卫计委、财政厅、人社厅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退出村医生活补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卫基层〔2015〕17号)文件中提到,补助对象为具有相应资质的村医,且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如从事村医工作累计超过3年、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等。
因此,农村退出老年村医生活补助的发放单位主要包括县级财政以及可能的省、市财政,具体发放流程和补助标准则根据各地政策和实际情况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