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统一
公务员退休后死亡,其家属可以领取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如下:
- 丧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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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的具体标准由各地自行制定,并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一些地区的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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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丧葬费=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例如,如果一个副处级公务员在退休前每月有4500元的基本工资,全额工资6300元,那么其家属可以获得的丧葬费为5786元×2×12个月=1392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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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丧葬费为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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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丧葬费为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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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按照3个月的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来发放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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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按照固定金额7000元来发放丧葬费。
- 抚恤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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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的计算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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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故:抚恤金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例如,一个副科级干部的级别是23—4,基本工资为2908元,那么其家属可以领取的抚恤金为47412×2+2908×40=2111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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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抚恤金为本人生前8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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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牺牲:抚恤金为本人生前4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
-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标准由各地自行制定,主要面向“未成年的子女、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父母”等,其标准一般是一年上调一次。
综上所述,退休公务员的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的具体数额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公务员的工资水平、是否因公牺牲或病故以及所在地的经济条件等。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