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待遇标准如下:
- 丧葬费 :
- 丧葬费为安徽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个月总额,由社会保障机构支付给遗属,实行一次性支付。
- 抚恤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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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标准为安徽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个月总额,由逝者的配偶或直系亲属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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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后,家属可以领取抚恤金,具体领取条件和标准根据逝者生前的工作单位和职务等级等因素确定,一般不超过逝者生前月基本工资的10倍。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供养亲属抚恤金 :
-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 其他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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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死亡后,其直系亲属还可以享受医疗照顾、住房补贴等方面的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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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的死亡待遇则取决于各地方政策和企业的实际情况,但大多数情况下不会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
综上所述,安徽省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费、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具体标准需视不同情况(如因公死亡、病故等)和当地政策而定。建议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