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的分值分布如下: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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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判断 :共20道题,每题分值约0.5分,总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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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语理解 :包括选词填空和片段阅读,共40道题,每题分值约0.6至0.8分,总分24-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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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推理 :包括定义判断、图形推理、类比推理和逻辑判断,共35道题,每题分值约0.6至0.8分,总分21-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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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运算 :共10道题,每题分值1分,总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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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分析 :分为三份资料,每份5道题,共15道题,每题分值1分,总分15分。
- 申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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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纳概括题 :分值15~25分,作答字数少则不超过150字,多则不超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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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分析题 :分值15~25分,作答字数少则不超过200字,多则不超过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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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对策题 :分值15~25分,作答字数为250~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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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题 :分值20~35分,作答字数少则不超过300字,多则不超过600字。
- 综合成绩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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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职位:笔试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50% + 申论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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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笔试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30% + 申论 × 30% + 法律专业知识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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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40% + 申论 × 40% + 招警专业科目 × 20%。
这些信息综合自多个来源,确保准确性。建议考生根据最新的考试大纲和相关信息,结合自身的备考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