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职称评审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拥护党的领导:凡申报档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 职业道德: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职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档案事业,认真钻研档案业务,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求真务实。
- 学历资历条件:不同级别的职称有不同的学历资历要求。例如,申报评审副研究馆员资格,需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档案系列馆员任职资格并被聘任馆员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取得档案系列馆员任职资格并被聘任馆员满5年等。
- 继续教育:根据相关规定,完成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学习,并取得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明。
- 工作能力:熟悉档案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系统掌握档案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较高质量完成业务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 工作业绩:根据不同级别的职称,需要完成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档案科研项目、制定和完善档案工作制度和方案、参与重大业务项目或专题研究等。
- 论文、论著:根据不同级别的职称,需要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公开发表一定数量的本专业论文,或独撰或合著并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译著)。
以上条件可能会随着相关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在申报前应仔细阅读最新的评审通知和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