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领导属于正省级,由自治区主席(省长级)和副主席(副省级)组成,实行"一正八副"的领导班子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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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级别划分
自治区主席为正部级,与国务院各部委部长同级;副主席为副部级,对应国家部委副部长。下设厅局级(如自治区农机局局长)为正厅级,属地方高级领导干部。 -
职责与分工
主席主持全面工作,分管机构编制、监察、财政等核心领域;副主席按分工协助管理经济、民生、民族事务等,形成层级明确的行政体系。 -
干部晋升路径
副厅级及以上职务需经自治区党委研究公示,如设区市副厅级领导通常由县委书记等晋升,体现严格的选拔程序。
广西实行与全国一致的行政级别制度,领导层级清晰,权责分明,确保地方治理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