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护理副高评审需满足学历资历、专业能力、基层服务等核心条件,本科需任主管护师满5年,大专需满7年,且需提交5份护理案例报告或业务工作报告作为业绩成果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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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与资历
申报者需具备护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担任主管护师职务满5年;大专学历者需满7年,且在县(区)级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全科护理人员符合特定条件可破格晋升。 -
专业能力要求
需提供5份聘任现职称以来的护理案例报告或业务工作报告,内容需体现解决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参与临床研究、编写技术规范、获得省级技能竞赛奖项等可作为加分项。 -
基层服务经历
执业医师晋升副高需累计1年县级以下或对口支援服务经历,护理人员若参与援外、援疆等工作可优先评聘或免答辩。 -
工作量与考核
年均临床护理、管理或教学时间不少于40周,病历记录需达标。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累计不少于5次,评审当年考核需合格。 -
评审流程
实行考评结合,需通过全省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成绩3年内有效。申报材料包括主卷(身份证、公示证明等)、业绩材料(案例报告、代表作)及继续教育证明。
提示:建议提前规划业绩材料,注重临床实践与科研结合,并关注年度政策微调以确保符合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