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职称评审政策,破格晋升副高级职称的条件可分为以下两类:
一、业绩成果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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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参与与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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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国家级项目(课题),解决关键性问题,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需省级以上部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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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三等奖及以上,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二等奖及以上(需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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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成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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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级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3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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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2部以上学术专著或译著(每部20万字以上),或1部20万字以上专著+2篇国家级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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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业绩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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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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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省部级项目并解决关键问题,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需省级部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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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专科学历),且在本职岗位连续工作满20年(县及以下基层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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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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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偏远地区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20年,且业绩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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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市先进及以上荣誉称号,或承担重大社会服务项目并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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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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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期刊要求 :学术论文需发表在省级及以上管理期刊,且无严重学术不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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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限制 :部分系列职称有年龄上限(如正高不超过55岁,副高不超过5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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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要求 :近3年年度考核需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补充说明
不同系列职称(如教师系列、卫生系列)在具体条件上可能有所差异,例如教师系列强调教学业绩和师德师风,卫生系列更侧重科研和临床贡献。申报时需结合自身情况,对照最新政策准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