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岗位等级教师是指教师在学校中根据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聘用的岗位级别,该级别与职称体系紧密相关。具体说明如下:
一、岗位等级体系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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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总数与结构
教师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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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级对应第1-4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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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级对应第5-7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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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对应第8-10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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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对应第11-13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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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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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级教师: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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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级教师:五级、六级、七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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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教师:八级、九级、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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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教师: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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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职称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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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体系 :分为正高级、高级、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五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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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与职称对应表
职称等级 对应岗位等级区间 职称名称 备注 正高级 1-4级 正高级教师 部分岗位含教授、副教授 副高级 5-7级 副高级教师 部分岗位含教授、副教授 中级 8-10级 中级教师 初级 11-13级 初级教师
三、晋升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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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升路径
教师需通过职称评审,从初级职称(十三级)逐级晋升至正高级职称(一级)
- 例如:讲师(中级职称)→高级教师(副高级职称)→正高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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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与待遇
不同岗位等级对应不同工资待遇和职业发展空间,晋升后薪资和职称等级双重提升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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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与职称的区别 :岗位是聘用合同中的岗位类别(如语文教师、数学教师),而职称是专业技术水平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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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设置限制 :高校教师岗位总量与机构编制一致,中小学教师岗位占比不低于85%
聘任岗位等级教师是教师职业发展中的核心评价体系,既体现专业能力,也反映工作业绩和资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