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转为职工社保需通过以下步骤办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解除原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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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
与原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取得《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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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社保停缴手续
前往原单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停缴手续,确保原社保关系终止。
二、新单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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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
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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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单位参保登记
新单位需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为员工办理职工社保登记。
三、社保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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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转移材料
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劳动合同、原单位出具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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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转移申请
将材料提交至新单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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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账户合并
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原灵活就业社保账户将合并至新单位职工社保账户,待遇延续。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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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挂靠”
通过虚构劳动关系转移社保属于违法行为,社保部门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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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档次
需根据新单位工资水平选择缴费基数和档次,确保符合职工社保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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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时效性
办理转移手续需在离职后30日内完成,避免影响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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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管理
转移完成后,需定期检查缴费记录,确保单位按时足额缴费。
五、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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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社保转职工社保 :若原灵活就业人员已办理居民社保卡,可直接转为职工社保卡,无需注销居民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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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转移 :跨地区转移需在迁入地重新参保,按新单位参保流程办理。
通过以上步骤,灵活就业人员可顺利转为职工社保,享受与在职员工同等的社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