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外地人可以在北京买房,但需满足连续5年社保或个税缴纳、无房证明等严格条件,且仅限购1套住房。以下是具体政策要点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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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个税要求
需提供连续5年(含)以上的北京市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补缴无效。纳税证明需每年至少一次,中断则需重新计算年限。 -
购房资格限制
- 非京籍家庭或个人仅限购买1套住房,且需提供无房证明(已婚需夫妻双方均无房)。
- 港澳台侨及外籍人士需持有有效工作签证且无房,可购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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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备齐身份证、结婚证(已婚人士)、暂住证(有效期内)、社保/个税证明及户籍地首套房证明(申请税收优惠需提供)。 -
房产税优惠
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或持有居住证满3年者,可申请免征房产税;居住证未满3年可后续退税。
2008年外地人在京购房门槛较高,核心是社保/个税连续性及限购政策,建议提前核查资格并备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