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并非一定可以办理优待证,需满足特定条件,包括身份合规、无不良记录等,且需通过建档立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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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条件限制
只有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警部队依法退现役的军人(军官、军士、义务兵等)及符合条件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配偶、父母、子女等)可申领。非退役军人或不符合亲属关系者无法办理。 -
禁止性规定
服役期间被开除军籍、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或处于服刑、通缉状态的人员不予办理。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等情形也会被拒绝。 -
申请流程前置要求
必须先完成建档立卡,提供户籍或常住证明(如居住满1年的暂住证、养老保险缴纳记录)。户籍地优先办理,常住地需额外材料。 -
优待证类型选择
符合双重条件者(如既是退役军人又是烈士遗属)可自主选择“退役军人优待证”或“遗属优待证”,但不可同时持有两种。
若符合条件,建议尽早向户籍地或常住地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交申请,避免因材料不全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