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第十三个月工资”通常指 年终一次性奖金 ,是机关事业单位在年底发放的额外奖励性薪酬。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定义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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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定义
十三个月工资即年终一次性奖金,以工作人员当年12月份基本工资(含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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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定位
属于 奖励性薪酬 ,并非法定强制福利,具体发放由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和财政状况决定。
二、发放对象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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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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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可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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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如工勤人员)通常不享受此待遇,其绩效由绩效工资体系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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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条件
需满足 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即称职及以上等级)。
三、计算方式与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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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
以12月份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为基数,不包含津补贴、奖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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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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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金额因地区、单位绩效及财政状况差异较大,通常为几千元至数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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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某一级科员若12月基本工资为2282元,总工资5000元,则第十三个月工资为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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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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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 :通常在次年1-2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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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理 :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需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事业单位第十三个月工资的核心特征是 基于基本工资的年终奖励 ,受考核结果和单位政策双重影响,与公务员的年终目标考核奖存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