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不是审计报告,两者在依据、目的、法律效力和执行主体等方面存在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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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与范围不同
工程结算审核以施工合同、竣工资料等为依据,聚焦工程量、造价等具体结算内容;审计则依据国家财经法规,覆盖工程全流程(如招投标、合同履行等),侧重监督资金使用的合法性与效益性。 -
目的与职能差异
审核报告旨在确认承发包双方的结算金额,属于技术性确认行为;审计报告则是独立监督行为,用于发现违规操作或管理漏洞,常见于公有制项目。 -
法律效力与约束对象
审核结果对合同双方具有直接约束力,可作为结算依据;审计结果仅对被审计单位有效,不直接影响施工单位结算。 -
执行主体不同
审核通常由造价工程师或咨询机构完成;审计需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政府审计机关实施,主体需具备法定审计资质。
总结:工程结算审核与审计是两种独立的专业活动,分别服务于结算确认与财务监督需求,不可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