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的部门设置因省份不同存在差异,以下是综合整理后的主要部门分类及职能说明:
一、综合管理类
-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职责。
-
人事处
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工资、机构编制,负责职称评审、职业技能开发、人事统计及出国人员审查等工作。
-
财务与审计处
制定农业财政政策建议,管理农业投资预算,监督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开展内部审计。
二、政策法规与规划类
-
政策法规处
研究农业经济问题,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
发展计划处
拟订农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管理农业专项资金,协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
-
农村改革处
推动农村体制改革,协调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社会保障、金融保险等制度创新。
三、产业与资源管理类
-
种植业管理处
指导种植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协调新品种引进与技术推广,管理农药、肥料等农业生产资料。
-
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制定机械化发展规划,监管农机安全,协调农机推广体系和社会化服务。
-
农村经济组织管理处
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协调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
四、质量与安全类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开展农产品质量风险评估,实施质量监测与认证管理,指导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
畜牧兽医局
负责动物防疫、检疫、饲料安全监督,指导兽医医政和动物遗传资源保护。
五、市场与信息化类
-
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制定农产品价格政策,收集发布经济信息,推动农产品品牌建设和菜篮子工程。
-
科技教育处
推动农业科研、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业教育培训,协调外来物种管理。
六、其他专项类
-
农业应急管理办公室 :编制应急预案,协调处置农业突发事件。
-
离退休人员服务处 :提供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
-
扶贫开发办公室 :制定扶贫政策,协调定点帮扶和区域协作。
以上部门设置参考了多个省份农业厅的典型架构,具体职能可能因地区政策重点不同存在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