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委下设13个工作机关和1个纪检监察机关,包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等核心部门,全面覆盖党建、政法、宣传、统战等职能领域,形成高效协同的地方治理体系。
- 核心领导机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与市委办公室构成市委的中枢系统,前者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后者统筹日常事务协调。
- 组织与人事管理: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和机构编制,加挂市公务员局牌子,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 宣传与意识形态:市委宣传部统筹新闻出版、电影管理及精神文明建设,对外加挂市新闻出版局牌子,主导舆论引导和文化传播。
- 统战与民族事务:市委统战部整合侨务、民族宗教及对台工作,加挂市侨务办公室和台湾工作办公室牌子,促进多领域协同。
- 政法与安全:市委政法委员会承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能,协调公安、司法等系统,维护地方稳定。
- 专项议事协调机构:设立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相关部门,强化重大决策执行。
南宁市委通过科学设置机构,既对标中央和自治区要求,又结合本地实际,确保党政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职责或最新调整,可关注官方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