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护师/主管护师等
护理职称的填写需根据个人实际取得的资格等级和职务来规范填写,具体分类及填写要求如下:
一、职称等级与职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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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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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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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护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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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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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护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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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护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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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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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护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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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护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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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评定职称
- 未评定
二、填写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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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规范
- 始终使用全称,如“主管护师”而非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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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与职称对应
- 技术职称与专业技术职务需一致,例如中级护师对应中级护师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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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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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入职未评定职称者填写“未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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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护理管理工作的护士可填写“护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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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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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书 :需在健康状况、工作类别等基础信息后单独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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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注册 :部分信息可暂不填写,延续注册需执业机构确认。
建议填写时仔细核对本人《护士执业证书》上的信息,确保职称与执业范围一致。不同考试或单位可能对填写格式有细微差异,建议以官方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