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党员评选通常每年进行一次,由基层党组织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决定"的程序开展,重点考察党员在政治表现、工作实绩、群众评价三个维度的综合表现。评选结果作为党内表彰的重要依据,具有激励先进、树立标杆的作用。
-
评选频次与周期
采用年度评选机制,一般结合年终总结或"七一"建党节前后开展。特殊情况下(如重大专项任务完成后)可增设临时性评选,但全年表彰总数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5%。 -
核心评选标准
- 政治素质: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
- 岗位贡献:在本职工作中创造显著业绩或突破性成果
- 群众基础:获得80%以上党员群众推荐,民主测评优良率达90%
- 作风表现:全年无违纪记录,参加组织生活出勤率不低于95%
-
实施流程要点
采用"三上三下"工作法:- 一上:党小组提名候选人
- 一下:党支部公示初选名单
- 二上:党员大会差额投票(差额比例≥20%)
- 二下:上级党委资格审查
- 三上:支委会确定最终人选
- 三下: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
-
结果运用机制
获评者将获得"优秀***员"证书,其事迹录入党员档案,在职务晋升、培训机会、评优评先中享有优先权。连续三年获评者可参评市级以上优秀党员称号。
建议党员同志对照"四个合格"标准(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持续自我提升,平时注意积累工作台账和群众评价记录,为参评做好基础准备。党组织应建立动态跟踪机制,避免"突击评优"或"轮流坐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