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相关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的规范,当报名或参与人数不足3家时,是否延长报名时间需根据具体项目规定和采购方式决定,主要分为以下情况:
一、可延长报名时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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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允许延长
多个权威项目公告明确指出,若报名或参与人数不足3家,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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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森林质量优化项目 :原报名截止后不足3家,允许延长报名时间或重新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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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审计服务项目 :因供应商不足3家,延长了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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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C2区域场地出租项目 :原报名截止后不足3家,延长至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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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事业单位培训采购服务 :为确保竞争性,延长报名至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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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告或重新招标
若延长报名后仍不足3家,需通过补充公告说明原因并报相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发包或比选。
二、不适用延长报名时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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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阶段不足3家
若因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过短导致不足3家,需先延长文件提供期限(最长5个工作日),而非直接延长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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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违规原因
若不足3家的原因是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如资质要求过高、报价门槛过严等),需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而非延长报名时间。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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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报名时间需以项目官方公告为准,投标人需关注补充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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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报名的单位通常可在延长期内补充或更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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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最终仍无法满足竞争性要求,项目可能终止或转为其他采购方式。
建议参与项目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时间节点和条款,及时关注官方通知以确认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