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可以使用家庭共济账户 。自2022年12月1日起,北京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为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使用。
要使用家庭共济账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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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即近亲属成员)需要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如果被共济人在外省市参保,则暂无法通过家庭共济使用北京市参保人的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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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者“京通”小程序,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
备案成功后,家庭成员可以使用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本人和共济对象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规定的相关费用,还可以使用个人账户为本人和共济对象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缴费、购买北京市普惠健康保等。
建议您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京通”小程序办理家庭共济备案,以确保家庭成员能够顺利使用您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