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和个人
无证行医的处罚对象既包括个人,也可能涉及机构。具体处罚方式需根据违法主体类型和情节严重程度确定:
一、处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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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无证行医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个人擅自从事诊疗活动,直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及药品、器械,并处以罚款或吊销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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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无证行医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属于非法机构行医。处罚措施包括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及医疗设备、罚款(最高可达10万元)。
二、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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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 :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罚款分为以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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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时,按1万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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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1-10万元,罚款2-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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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超过10万元,罚款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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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时的刑事处罚 :
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个人若情节严重(如造成就诊人死亡),可能触犯《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面临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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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 :无论个人或机构,均需没收通过非法行医获得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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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执业证书/营业执照 :针对个人医生吊销执业证,机构则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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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责任 :若给患者造成损害,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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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机构与个人 :若无证行医以“诊所”“工作室”等名义开展活动,均属于非法行医范畴,均需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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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渠道 :公众可通过卫生健康部门或12321热线举报涉嫌无证行医行为,及时维护医疗安全。
无证行医的处罚既针对直接违法的个人,也针对违规机构,且处罚力度根据情节轻重分级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