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证行医”的法律法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核心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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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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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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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部门处罚 :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及药品、器械,处违法所得2-10倍罚款(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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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管理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处5-20倍罚款(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算),并可能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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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形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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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毕业生实习期
全日制医学专业毕业生在实习期或未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前1年内行医,属于合法过渡期,不构成非法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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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师承学习
在合格指导老师监督下(如经审核处方、操作等),中医师承人员行医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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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从业者过渡期
2017年7月1日前独立从事中医药诊疗且无不良后果的人员,不视为非法行医。
三、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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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 :非法行医造成损害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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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责任 :包括罚款、停业整顿等,严重者吊销执业资格。
总结 :无证行医通常指未取得执业资格或许可证擅自诊疗,但医学毕业生实习期、中医师承学习及历史从业者过渡期等情形可依法豁免。建议医学生通过正规考试和注册后方可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