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部门
退役事务局是政府工作部门,具体性质和职能如下:
一、性质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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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组成部门
退役事务局是经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政府工作部门,承担退役军人事务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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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级别
通常为正科级单位,具体级别可能因地区而异(如县级为正科级,市级为正处级)。
二、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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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实施
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执行地方性政策,推动形成尊崇军人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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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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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及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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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自主择业就业服务,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及家属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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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维护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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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等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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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伤病残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及抚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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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与优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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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提升其职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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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如烈属优待、公墓维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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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机构设置与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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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通常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移交安置科、就业创业科等,具体设置因地区和职能差异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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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单位 :部分地区设有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如岳阳市)或军用供用站等事业单位,负责具体服务性工作。
四、工作目标
通过整合民政、人社等职能,形成覆盖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同时弘扬军人奉献精神。
以上信息综合了多地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实际职能设置,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