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部
退伍军人就业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协同合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主要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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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部
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全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组织协调、政策制定及监督考评等工作。其核心职责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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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退役军人就业服务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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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国有企业专项招聘、民营企业招聘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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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就业跟踪服务及稳岗扩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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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
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经费的安排与监管,确保相关政策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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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指导职业培训机构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公共就业服务,并协助办理档案管理、职业介绍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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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
负责指导国有企业开展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二、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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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指导教育培训机构做好退役军人招生录取、教学管理及就业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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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落实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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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民政部门 :在县级层面具体执行退役士兵安置、职业培训等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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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军委及军地有关部门 :协同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任务
三、政策依据与协同机制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强调军地协同、部门联动。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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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需组织自主就业士兵参加职业教育,费用由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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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层面通过专项行动(如2025年就业服务季)推动稳岗扩容、国有企业专项招聘等
退伍军人就业管理以退役军人事务部为核心,财政、人社、国资等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就业支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