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支一扶计划中,原工作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具体要求以当地政策为准。
一、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和《三支一扶计划实施管理办法》,原工作单位意见需由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以确保意见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二、盖章流程
- 提交申请:由申请人向原工作单位提出盖章申请,并说明用途(如三支一扶报名材料)。
- 审核材料:单位人事部门核对申请人身份及相关证明材料。
- 盖章确认:审核通过后,由单位负责人或人事部门负责人在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
- 材料递交:申请人将盖章后的意见材料递交至相关部门。
三、注意事项
- 提前咨询:申请人需提前与原工作单位沟通盖章要求,避免因信息不准确而延误。
- 材料准备: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单位离职证明等相关材料。
- 时间安排:尽量在工作日提交申请,确保盖章流程顺利。
四、补充说明
若原工作单位已解散或无法盖章,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替代方案。
确保意见盖章真实、规范,是三支一扶计划申请的重要环节。如有疑问,可参考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相关政策或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