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时退伍费的分配需根据其性质和婚姻关系存续年限综合计算,具体规则如下:
一、共同财产部分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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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复员费、转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text{夫妻共同财产} = \frac{\text{复员费/转业费总额}}{70 - \text{入伍年龄}} \times \text{婚姻年限}$$
其中, 年平均值 指将总费用按军人寿命70岁与入伍年龄差额均分得出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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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若军人入伍时20岁,退伍时获得复员费40万元,婚姻存续5年,则年平均值为: $$\frac{40万}{70-20} = 8000 \text{元/年}$$
共同财产部分为:
$$8000 \times 5 = 4万元$$剩余36万元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二、个人财产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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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分割的个人财产
包括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直接归军人所有。2. 其他情形
- 婚前取得的退伍费、转业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三、分割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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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分配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部分一般平均分割,即每人获得一半。2. 特殊情形
- 照顾子女、女方或无过错方的权益将得到优先考虑。 - 若存在重大过错方,可能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
四、注意事项
- 军龄与年龄差异 :计算时需精确军人入伍年龄,避免因四舍五入导致误差。- 其他财产类型 :住房补贴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协商优先 :双方可协商分割比例,协商不成时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以上规则综合了《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具体案件中法院可能结合家庭实际情况灵活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