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退伍费计算公式及分配规则如下:
一、核心计算公式
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 年平均值 ,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计算方式为: $$ \text{夫妻共同财产金额} = \text{婚姻存续年限} \times \frac{\text{总费用}}{\text{人均寿命70岁} - \text{入伍年龄}} $$
其中, 年平均值 指将总费用按婚姻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
二、财产归属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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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财产 :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军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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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 :仅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按上述公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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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 :婚前所得的退伍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三、分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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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优先 :双方可协商确定分割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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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决 :协商不成时,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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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退伍费(非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视为个人财产,不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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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可按比例分配或协商处理。
以上规则综合了《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确保军人权益与家庭财产分割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