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遇到的问题由不同部门或单位负责处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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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部队相关问题
退役后若涉及服役期间权益纠纷(如工资、福利等),由原所在部队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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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地政府及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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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问题 :退役后涉及转业、复员等安置相关争议,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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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保障 :医疗、养老等生活困难,可向安置地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帮扶,部分地区通过关爱基金、社会力量(如老龄协会、残联)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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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遗留问题
需通过户籍所在地县市级民政部门投诉**,原部队问题不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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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移交接收问题
除上述两类外,其他移交接收过程中的争议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处理,原部队配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十九条及《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了处理权限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