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完成
乡村振兴战略的完成情况需要从时间节点和实施成效两个维度综合分析:
一、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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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规划目标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确定的22项主要指标中, 6项提前完成,11项达到2020年阶段性目标 ,82项重大工程、行动、计划扎实推进,标志着第一个五年发展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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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考核目标
2024年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显示, 财政支农力度显著增强 (农林水支出占比提升至22%),土地出让收入支农持续发力,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3项指标受疫情影响未达预期。
二、当前进展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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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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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表示省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基本完成,全国大部分地区已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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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计划到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2050年全面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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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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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山西等14个省(区、市)已出台省级规划,黑龙江、新疆等3个省(市)处于初稿或送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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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指标受疫情影响进展缓慢,如农业劳动生产率、休闲农业接待人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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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结与建议
乡村振兴战略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体进程仍需持续推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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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财政支农投入,优化土地出让收入支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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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疫情影响,加快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短板领域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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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省级规划衔接,确保全国乡村振兴战略协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