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物业维修范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家中灯具损坏的维修责任划分如下:
一、物业维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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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区域照明设施
小区公共区域的照明设备(如楼道灯、道路灯、景观灯等)属于物业的维修责任范围,因这些设施属于小区整体公共设施,其维护直接关系到小区居民的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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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的其他公共区域设施
若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列明对特定公共区域照明设施的维护条款,则物业需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
二、业主自用部分维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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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共设施设备
业主家中的电灯、水龙头、马桶等属于自用设施设备,其维修责任由业主自行承担。若需物业协助,可要求物业提供专业指导或代收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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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保修期内
若自用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且属于开发商责任范围(如灯具质量问题),则由开发商负责免费维修;超过保修期后,可协商由物业维修,但需业主承担费用。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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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收取费用标准 :若物业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如更换灯泡),应提前明确收费标准,避免隐性收费。例如,某小区物业收取50元上门费+更换灯具费,但通过协商可降低至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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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界定 :物业电工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公共设施,若涉及自用设备维修,需业主额外付费。
业主家中灯具损坏需自行维修或委托专业机构处理,物业仅对公共区域照明设施承担维修责任 。若对物业服务范围有疑问,建议查阅物业服务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