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工资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发放,核心标准为: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可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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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
员工因工受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需按员工受伤前的原工资标准(含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等)按月支付,不得克扣。若员工工资为计件或提成制,按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
停工留薪期时长
通常不超过12个月,若伤情严重或存在特殊情形(如职业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可申请工伤医疗期,按病假工资标准支付。 -
工伤复发或后续治疗
员工工伤复发需暂停工作的,可重新核定停工留薪期,工资发放标准不变。若治疗期间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工资,员工可向劳动仲裁部门投诉或申请强制执行。 -
特殊情况处理
- 未参保员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所有工伤待遇(含停工留薪期工资)由用人单位承担。
- 劳动关系争议:若工伤认定前存在劳动关系纠纷,需先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再申请工伤认定及工资补偿。
总结:工伤期间工资发放以“原待遇不变”为原则,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或减发。员工应保留医疗证明、工资流水等证据,遇纠纷及时向人社部门或法律机构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