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完成实缴后注销需按法定程序操作,具体流程如下:
一、注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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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成立与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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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处理债权债务,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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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及税款,再清偿公司债务,最后分配剩余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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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注销
- 清算组需结清国地税、海关、财政等部门的税款及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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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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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清算报告、股东会决议等材料,向工商局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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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后需在指定媒体登报公告4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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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部门注销
- 办理质监局代码证、外汇管理局登记证等。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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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清偿原则 :未清偿债务前不得分配剩余财产,确保债权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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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责任 :若实缴资金不足以清偿债务,股东需在未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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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营业执照、清算报告、股东会决议、税务注销证明等文件。
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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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清算结束后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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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顺序及剩余财产分配。
提示 :建议委托专业机构处理清算和注销,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