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罚款标准如下:
一、机动车停放相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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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规
机动车在人行道上停放(非施划停车泊位)或违反临时停车规定,处 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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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
若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妨碍交通,除罚款外,车辆可能被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机关指定地点停放。
二、其他相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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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行为
运输车辆超载时,道路运输机构应立即制止并安排旅客改乘或卸货,未采取措施者可能面临罚款。
三、罚款缴纳规定
- 罚款应交由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缴纳,逾期未缴将按日加收罚款数额3%并可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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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公民罚款限额为50元以下、对单位1000元以下,可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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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第九十三条分别对道路通行和停车规定设定了罚款标准。
以上处罚需由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执行,当事人应及时缴纳罚款以避免额外费用或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