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超载1人的处罚标准如下:
一、罚款金额
- 200-500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营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超载1人属于超载20%以下)的,罚款200元以上500元以下。
二、扣分标准
- 6分 :若超载比例不足20%(如超载1人),或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超载20%以上,将扣除6分。
三、其他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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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需立即将超载人员转运至车辆核定载客量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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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资质影响 :运输单位车辆多次超载且拒不整改的,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罚款,并可能吊销营运资质。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明确规定了营运车辆超载的处罚标准,结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不同超载比例的扣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