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诈骗案件不受理或立案困难的主要原因可归纳为以下四点,涵盖报案材料、案件性质、执法限制及程序规范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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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案材料不完整或证据不足
报案人若未能提供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对方身份信息等关键证据,或证据真实性存疑,公安机关难以判断犯罪事实,导致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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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性质难以界定
部分案件涉及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交叉(如经济往来争议),需进一步调查确认是否构成诈骗,增加了立案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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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执法与证据追踪困难
电信诈骗多涉及境外犯罪分子,我国警方无跨境执法权,且诈骗者常使用虚拟号码、网络改号器隐藏真实身份,导致追查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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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与程序规范问题
若案件不在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或存在程序瑕疵(如超过追诉时效),将不予受理。部分基层民警法律专业能力不足,可能因程序错误或判断失误导致不立案。
补充说明 :若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成立,可向检察院申诉,要求说明不立案依据。建议报案人提前整理证据、明确案件性质,并配合警方调查以提升立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