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正高级职称的申报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条件
职业道德与资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学术不端或违纪记录。需取得高级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高级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工作职责范围:从事经济决策、管理、咨询等工作,主持或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核心经济项目。
专业能力要求
专业理论水平:具有系统、深厚的专业理论和实务经验,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
问题解决能力:能够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建议或解决重要经济问题。
指导能力:能够指导高级经济师和其他经济专业人员高效合规地开展工作,并通过专业督导,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本行业职业能力水平。
业绩成果要求
企业经营管理:主持大、中型企业及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工作连续4年以上,或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及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工作连续5年以上,期间,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或为企业的扭亏增盈作出突出贡献。
项目经验:主持过1项以上国家级、或2项以上省部级、或3项以上区局级经济项目,或4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发展战略管理、投融资、经营管理、管理模式创新等项目。
获奖情况:主持的经营管理、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等方面的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1项,或获得区局级奖项2项。
学术成果要求
学术著作:独立撰写1本以上或作为主要作者撰写3本以上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本专业著作并公开出版(单部著作个人承担10万字及以上)。
论文发表: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经济、管理类学术期刊上发表与申报专业岗位工作相一致的,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实用性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每篇5000字以上。
破格申报条件
业绩突出:不具备上述学历条件,取得高级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高级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或具备上述学历条件,取得高级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高级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3年。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并有2名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提供书面推荐意见,可破格申报正高级经济师。
重大贡献:工作业绩突出,有重大贡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有2名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提供书面推荐意见,可不受上述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成果条件的限制,破格申报正高级经济师。
以上条件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申报者参考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具体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