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因素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
化学因素
如粉尘、有毒化学物质、放射性物质等,例如生产性粉尘、二氧化硫、苯等。
-
物理因素
包括高温、噪声、辐射(如紫外线、X射线)、振动等,例如车间高温环境、电焊弧光、噪音污染等。
-
生物因素
如细菌、病毒、真菌等生物性病原体,例如职业性传染病、真菌感染等。
不属于职业病危害因素 的是 心理因素 。虽然长期的心理压力或情绪问题可能影响劳动者的健康,但《职业病防治法》明确将心理因素排除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之外。
补充说明
-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认定需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
用人单位需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向劳动者公示检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