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让职工内退是否合法,取决于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根据现行政策,内退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工龄满30年、本人自愿申请、企业批准并报备,且企业需为富余人员安置或职工因健康原因无法工作。若企业强制或违规操作内退,则属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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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与核心条件
内退政策源于国务院《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明确要求职工需临近退休(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或工龄达标,且企业需存在富余人员。关键程序包括职工主动申请、企业审批、劳动部门备案,三者缺一不可。若企业单方面强制内退,或未足额缴纳社保、发放低于标准的生活费,均侵犯职工权益。 -
内退与劳动关系的特殊性
内退职工仍与原企业保留劳动关系,企业需持续缴纳社保并发放生活费(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金120%)。若职工再就业,新用人单位需按劳动关系处理,承担工伤、社保等责任。双重劳动关系虽未被法律禁止,但易引发纠纷,企业应谨慎操作。 -
违规风险与常见争议
部分企业将内退作为变相裁员手段,或降低社保缴费基数,导致职工退休待遇缩水。此类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职工可主张经济补偿或提起劳动仲裁。改制企业需特别注意:内退协议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且一次性安置费与内退不可同时适用。
提示:职工若遇强制内退或待遇不公,应及时保留证据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企业应严格遵循政策,避免因违规操作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