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工晚上擅自不加班 通常不算旷工 ,但需结合用人单位是否依法安排加班及协商情况综合判断。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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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结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的强制加班,且不加班不属于旷工范畴。若用人单位未安排加班或未支付加班费,劳动者拒绝不构成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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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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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加班,安排加班需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并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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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不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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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因生产经营需要、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安排加班的,劳动者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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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形
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强制加班(如未协商、未支付加班费),劳动者拒绝不构成旷工,但可能面临其他法律后果(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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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与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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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应留存考勤记录、加班申请等证据,以证明未加班事实及用人单位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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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拒绝加班被辞退,可主张经济补偿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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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派遣工晚上不加班在合法范围内不算旷工,但需注意用人单位是否依法安排加班及协商情况。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