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小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法定工时标准为 每月176小时 ,而非167小时。具体说明如下:
一、法定工时计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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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工作时间与每周工时
法律规定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按全年365天计算,扣除104天公休日和11天法定节假日后,每月平均工作天数为250天,因此每月标准工时为 167小时 (250天 ÷ 12月 ≈ 20.83天/月,20.83天 × 8小时/天 = 167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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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时计算
若实际工作时间超过176小时,超出部分视为加班,用人单位需依法支付加班费。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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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加班超过1小时按1.5倍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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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加班超过3小时按2倍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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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加班超过36小时需经劳动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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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工时制度
部分特殊岗位经批准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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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时工作制 :适用于无法按标准工时衡量的岗位(如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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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计算工时制 :适用于生产经营需要,经批准实行弹性工作制的岗位。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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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与**
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未支付报酬,劳动者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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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建议
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具体实施细则差异,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
法定工时标准为 176小时 ,特殊情况下可能采用其他工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