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执业药师的报考条件如下:
基本报考条件
国籍与工作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
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身体健康状况: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药学或中药学岗位的工作。
学历与工作经验要求
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
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博士学位:无需满足工作年限要求,可以直接报考。
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
在满足上述相应学历或学位的基础上,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免试条件
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人员,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人员,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高级职称要求:高级职称应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且需在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工作年限计算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当年年底,即12月31日。
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