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医保统筹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自2024年12月2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启动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以来,截至2025年2月4日,甘肃省已有部分统筹区开通医保钱包,实现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这意味着甘肃省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其个人账户资金可以在已开通该功能的地区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和支付医疗费用。
居民医保待遇保障优化
甘肃省在基金可承受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政策,增强普惠性兜底性保障。参保居民在市域内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保持在90%、80%、70%左右。同时,逐步提升门诊保障水平,将参保居民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医保基金监管加强
甘肃省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推进电子处方中心建设,加强处方流转全流程监管。这有利于肃清行业乱象,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运行。
医保服务优化
甘肃省积极推进医保服务优化,包括村卫生室全面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实现医保服务的“村村通”。此外,还建立了连续参保、基金零报销的激励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以上政策的实施,旨在提高甘肃省医保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促进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具体政策细节和实施情况,建议关注甘肃省医保局的官方公告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