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可以共同申请商贷转公积金**,需满足双方公积金缴存、房屋产权明晰、商贷银行同意等核心条件,且最高**额不超过原商贷剩余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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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夫妻至少一方需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双方均符合当地公积金**政策。原商贷需正常还款满1年无逾期,房屋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且无其他抵押或查封。若为异地缴存,需提供公积金缴存证明及明细。 -
材料准备
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协议)、商贷合同、房产证等原件,以及银行盖章的《商转公**确认书》。若配偶无公积金但工资收入,需提供近3个月工资流水或社保证明。 -
办理流程
- 先还后贷:自筹资金结清商贷→注销原抵押→申请公积金**→重新抵押放款。
- 顺位抵押:公积金中心审批后办理第二顺位抵押→直接放款至商贷账户结清**,无需提前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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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额度受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房屋评估价限制,且需在结清商贷后3个月内申请。组合**中的商贷部分通常不可转,部分城市仅限首套或二套房办理。
夫妻共同办理可提高**额度,但需确保婚姻状态与房产证一致,且双方到场面签。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确认最新政策及合作银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