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农村拆迁中以下五类无证房屋可获补偿,补偿标准与有证房相当:
-
历史遗留无证房
建于20世纪50-80年代的房屋,若符合当时政策规定(如1984年《城市规划条例》前建造),即使无产权证,也可按合法建筑标准获得全额补偿。
-
祖传房屋
代代相传的祖宅,无论是否完整证件,均因历史背景和居住权益保障获得全额补偿。
-
符合建房规定的宅基地房屋
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前合法建造的房屋,若符合当地宅基地政策,可获补偿。例如,部分农村在宅基地范围内自行建造或合理加盖的房屋。
-
城中村自建房
位于城乡规划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房屋,若建造时符合规划且长期居住,可按正常标准补偿。
-
政府默许或备案的临时建筑
在特定条件下备案的临时建筑,或政府默许建造的房屋(如部分特殊时期建设),若在批准期限内且符合规定,可获补偿。
注意事项 :
-
补偿需结合房屋形成时的政策判断,违法建筑(如违反城乡规划)原则上不补偿。
-
建议提前收集历史文件、继承证明等材料,以争取全额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