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结果
上海市:2024年上海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共2243人,其中主任医师621人,副主任医师1125人;主任药师19人,副主任药师49人;主任护师30人,副主任护师161人;主任技师39人,副主任技师110人;研究员20人,副研究员69人。上海市卫生系列社区高级职称评审共通过559人,其中主任医师70人,副主任医师393人;副主任药师11人;主任护师6人,副主任护师69人;主任技师1人,副主任技师9人。
安徽省:经研究,同意张健等243名同志取得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湖南省:怀化市2024年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共98人;岳阳市基层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通过7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通过64人。
河南省:郑州市、焦作市、开封市、洛阳市、濮阳市和三门峡市负责所辖区域内卫生系列副高级(含全省和基层)职称评审,评审工作安排由相关省辖市制定。
甘肃省:兰州市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通过169人。
2024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标准
陕西省: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中任意2项,如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为前5名完成人;具有省(部)级科研课题2项,均为第一完成人,课题已结题或通过验收等。
河南省:申报卫生系列全省高级职称的人员应符合《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22〕29号),申报卫生系列基层高级职称的人员应符合《河南省卫生系列基层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22〕30号)。
北京市:医疗、护理、药学、医学技术、中医药、预防医学、基层卫生、卫生科研等专业高级职称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标准,均按照《北京市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23〕5号)执行。
天津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范围、条件按照《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津人社规字〔2021〕17号)有关政策执行。
新疆自治区:评审对象为自治区各类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含社会办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学校医院、医务室等),从事医疗、医技、护理、药学、公共卫生、妇幼保健等专业工作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疆援助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