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最新政策,2039年以后 并非必须延迟退休 ,但延迟退休将成为法定要求。具体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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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的自愿性
2025-2039年期间,职工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前退休、按法定年龄退休或延迟退休,均以自愿为前提。例如,身体条件较好者可提前退休,精力充沛者可延迟至63-6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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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9年后延迟退休的强制性
2039年1月1日起,延迟退休将成为法定要求,职工需达到20年最低缴费年限才能办理退休。此时,弹性选择权消失,不延也得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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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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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年起,最低缴费年限从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每年增加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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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9年后退休的职工,若在2029年及之前已满足15年缴费年限,则无需额外补缴;若延迟至2039年后退休,缴费年限仍按原时间线累计(如2029年缴费年限20年,2032年延迟退休后缴费年限增至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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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的过渡安排
2029年及之前退休的人员,无论是否延迟,最低缴费年限均按15年计算;2030年后延迟退休的职工,缴费年限按原计划逐年增加。
总结 :2039年后延迟退休是法定要求,但2025-2039年期间仍保留自愿选择权。建议职工提前规划,尽早达到20年缴费年限以应对政策变化。